成都市经贸委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申请经营许可证;
2024年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范围条件;
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许可证申请备案登记如何办理;
为加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秩序的规范和管理,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,市经贸委从健全管理体系和落实备案等措施入手,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管理。
一是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体制,按照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》要求,市经贸委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的通知》,确定服务与贸易处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,并要求各区,市流通主管部门要把该项工作纳入之前范围,健全管理体制,设立管理机构,确定管理人员,推动工作开展。
二是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制度,根据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市经贸委建立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,要求2007年11月1日以后,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,必须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,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,2007年11月1日企已经取得经营资格的再生资源经营者,备案登记期限为2007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。
三是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主体,为方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,市经贸委对备案主体进行了分工,市经贸委负责在成都市工商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登记,各区,市流通主管部门负责在所属区、市工商局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登记。
四是建立月工作调度和工作检查机制,为加强备案登记管理和信息报送,市经贸委建立“月报告”工作制度,同时,要求各区,市流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地区再生资源回收的管理,督导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严格执行备案登记及《备案管理办法》的其他有关规定,对不执行者一经查实,按照《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成都市再生资源回收许可证,废品回收物资经营许可证范围:金牛区,成华区,锦江区,武侯区,高新区,青羊区,温江区,郫都区,双流区,新津区,新都区,天府新区,龙泉驿区,青白江区,高新西区,东部新区,大邑县,蒲江县,金堂县,邛崃市,崇州市,崇州市,简阳市,彭州市,都江堰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