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码编码容量即每种条码结构可能编制的代码数量的最大值。例如,EAN/UCC-13条码,有5位数字可用于编制商品项目代码,在每一位数字的代码均无含义的情况下,其编码容量为100000,所以厂商如果选中这种代码结构,最多能标识100000种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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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码字符的编码容量即条码字符集中所能表示的字符数的最大值。每个码制都有一定的编码容量,这是由其编码方式决定的。编码容量限制了条码字符集中所能包含的字符个数的最大值。
对于用宽度调节法编码的,仅有两种宽度单元的条码符号,即
编码容量为:C(n,k)这里C(n,k)=n(n-1).....(n-k+1)/K!。其中,n是每一条码字符中所包含的单元总数,K是宽单元或窄单元的数量。例如,39条码,它的每个条码字符由9个单元组成,其中3个是宽单元,其余是窄单元,那么,其编码容量为:C(9,3)=9*8*7/(3*2*1)=84,对于用模块组配的条码符号,若每个条码字符包含的模块是恒定的,其编码容量为C(n-1,2K-1),其中n为每一个条码字符中包含模块的总数,K是每一条码字符中条或空的数量,K应满足1≤k≤n/2。例如93条码,它的每个条码字符中包含9个模块,每个条码字符在的条码的数量为3个,其编码容量为:C(9-1,2*3-1)=8*7*6*5*4/(5*4*3*2*1)=56,一般情况下,条码字符集中所表示的字符数量小于条码字符的编码容量